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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目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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產(chǎn)品展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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板栗粉末香精產(chǎn)品介紹及應(yīng)用方法
- 起訂量(千克)價(jià)格
- 1-100¥35 /千克
- 100-1000¥33 /千克
- ≥1000¥30 /千克
- 品牌:金葉
- 貨號(hào):包裝
- 發(fā)布日期: 2023-11-27
- 更新日期: 2024-12-23
產(chǎn)品詳請(qǐng)
香型 | 板栗 |
貨號(hào) | 包裝 |
品牌 | 金葉 |
用途 | 增味劑 |
外觀 | 粉末 |
純度 | 99% |
是否進(jìn)口 | 否 |
食用香精使用規(guī)模和參考用量:
一、油質(zhì)香精適用于硬糖、餅干及其它烘焙食物等,一般用量為0.2左右,但用丙二醇作溶劑的油質(zhì)香精也可用于汽水、飲料等,一般用量為0.05~0.1。
二、水質(zhì)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、雪糕、其它冷飲品、酒等,一般用量 0.07~0.15。
三、乳化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等,一般用量為0.1左右,混濁劑用量為0.08~0.12。
四、可樂漿狀香精適用于汽水、飲料制造底料用,也可直接用于汽水、飲料,一般用量為0.2~0.23(全色),0.05(非全色,另補(bǔ)焦糖色0.15~0.18)。
五、生果型粉末香精適用于糖塊、餅干等,糖塊、餅干中的用量一0.2,用量約為0.5~1;其它肉類、蔬菜類、家禽類粉末適用于膨化食物,方便食物和湯料,一般用量為0.3~1。
六、食物適用于粉末狀食物、食物加工中的食物、膨化食物和休閑食物的涂層中,在食物中的用量一般在0.05~0.3。
七、液體和漿狀香精在調(diào)味食物中的用量一般為0.2~0.5,粉末香精在調(diào)味食物中的用量一般為1~1.5。